醫院(Hospital)一詞來自拉丁文,原意為“客人”,因為一開始設立時,是供人避難,還備有休息間,使來者舒適,有招待意圖,后來,才逐漸成為滿足人類醫療需求,提供醫療服務的專業機構,收容和治療病人的服務場所。
醫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為病員開展必要的醫學檢查、治療措施、護理技術、接診服務、康復設備、救治運輸等服務,以救死扶傷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有癥狀的病員和傷員,也包括不能自理或活動受限有醫療護理依賴的老年人,法醫評定有醫療護理依賴或病情不穩定需要長期康復經常觀察檢查的重度病傷員,或有其他特定的情況和人群,如健康人(如孕婦、產婦、新生兒)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來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或口腔清潔的人),最初設立時,是供人避難,還備有娛樂節目,使來者舒適,有招待意圖,后來,才逐漸成為收容和治療病人的專門機構。
中國是最早設置醫院的國家之一。遠在西漢年間,黃河一帶瘟疫流行,漢武帝劉徹就在各地設置醫治場所,配備醫生、藥物、免費給百姓治病。
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似如今的隔離醫院。以上兩則史實,均為《漢書》所載。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孝文帝曾在洛陽設“別坊”,供百姓就醫用。隋代有“病人坊”,收容麻瘋病人。(公元734年),設有“患坊”,布及長安、洛陽等地,還有悲日院,將理院等機構,收容貧窮的殘疾人和乞丐等。
到了宋明年代,醫院組織漸趨周密。當時,官方辦的醫院叫做“安濟坊”,私人辦的有“養濟院”、“壽安院”,慈善機構辦的“慈幼局”,分門別類招收和診療病人。南宋理宗寶佑年間(公元1253—1258年),有個叫劉震孫的人,在廣東建立過一所“壽安院”,“對辟十室”可容10人,男東女西,界限有別,此外,治好了則資助之使歸家,死亡了則予以掩埋。
